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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乐丑恶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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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11)



有关《摇滚乐丑恶的真面目》

以下是笔者在本星期收到的一封来信:

Dear 负责人,

Nice to meet you first

我是一个偶然在搜寻器上看到你的网页其中一页
摇滚乐丑恶的真面目.七(修订版)
我觉得你的评论只不过是一方面的而且是负面
一个好的评论是应该有正、反两面,不是吗?
然后才下您认为的结论。
您的文章,我只能说是给人洗脑文章,
您的一言一语都只是在"呼唤"人相信你所说的。

其实,您也不曾听过一些好的摇滚乐吗?
(以下都是我有限所知的,因为年纪带来的肤浅)
许冠杰也唱过很多励志的歌曲罢?
何韵诗的《绝对》是给自己的父母亲的赞赏,不是好的吗?
The Beatles的反战歌曲呢?
Whitney Houston 的 Greastest love of all 也令不少人感动。
Green Day的 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内战争的惨况,你又何曾感受到?
Missy Higgins 的 Scar 教我们怎样从伤痕中站起来
... ...
我不想和您「晒」例子
我纯属想您真的听一听
了解好的一面 感受那些您所认为「丑恶」歌曲的意境

文章更愕然的是,你把摇滚完完全全和人格与毒品连在一起
真的不能分离?真的没有例外?真的如此?
我的答案是「不」。
不沾摇滚,就不会接触毒品?不会犯大错吗?
那是谁的错?我很想知,很想。
我深信解决的方法不是"逃避",逃避您所认为的丑恶
却要好好的面对,
听的时候,也能明辨是非。
在死阴幽谷里走,也不会惧怕。

后记:
最后,我想说说我写写些信的最大原因是
看完您的分享,我伤透了
我问  为什么成年人总要否定,
否定一切一切青年人所做的
总是否定
有时真的是否我们错了,
我们没有道理?
可惜,你们这些成人常常令我们失望。
再次的否定,带来伤痕,伤痕化成厌恶,
厌恶最终令你我争持不断
真凶是你们的执著,
令我们走向黑暗。
因为我们只想要你们的一点点的赞赏
一点点的应同。

Yours Sincerely,
相信有基督
却不信服的小孩



相信有基督却不信服的小孩:

很高兴收到你的来信。

开站以来,终于收到一封讨论其他话题的电邮,笔者实在应该感到开心。

请容本人尝试以最简单的方式回覆你。

首先,你称自己是「相信有基督,却不信服的小孩」。这个我并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不知你的意思是不是指:你相信基督存在,但你不信服他?

如果不是的话,请纠正本人。本人无意冒犯或定形阁下。

如果是的话,敢问你是否一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如果不是(又或不肯定),那请你明白,本站的文章所建基的原则源于圣经,和阁下现时的人生处世原则根本完全不同。

中国人称「道不同,不相为谋」,本站所写的东西阁下自然听不入耳──那是非常自然的事,大家不用介怀于心。(也请以这为前提看下去)

就如我向那些不信圣经的人传讲福音,谈论天堂、地狱,那些人的第一个反应,通常都是: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世界是否真有天堂、地狱。然而,在我等相信的人来说,那是非常真实的事。

《摇滚乐丑恶的真面目》是笔者还是学生的时候受感撰写的一本小书。当时的笔者在性格上是个非常不成熟、不老练的人──也可以说,文章现在之所以需要修订,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笔者重读有关内容时,也偶会发现很多不善之处。

然而,笔者还记得自己当年撰文的动机:无非是笔者对主基督的一颗单纯的爱,对拯救灵魂的热切,和对真理、真相的一股认真和不妥协的态度。

第二,你称「一个好的评论是应该有正、反两面」。我想你误会了,我不觉得这是一个甚么「评论」。

笔者只是以自己仅有的知识和对真理的认识,「尝试」表达一个我认为是神要我对基督徒说的讯息。

仅此而已。

笔者不是神(因此不是完全无误的),笔者也会有错。如有不善之处,敬请各位原谅。

然而,如果你认为这书的内容「只不过是一方面的,而且是负面」,那就代表笔者的想法只有偏激的份儿,那实在令人感到遗憾。

如果你看过一些有关几十年前的美国的电影(例如《生命因你动听》),你会知道,当时很多美国的家长都认为摇滚乐是来自魔鬼的。(注:这不完全代表笔者的想法)是因为他们落后落伍?还是他们持守的道德标准较我们这时代的人崇高?

或许你不知,大学里所有好的论文都必须有「取向」,如果有人试图一脚踏几船,处处讨好人,以为凭一大堆天下太平国家安宁人人平等社会大同就能「博得」高分,换来的往往是不合格。

周兆祥博士也曾他的著作《西医危害健康》中说,普遍人认为的「不偏激」往往就如认为施害者和受害者各有其错,故各应打五十大板,以示公允。

这世界之所谓「不偏激」的言论有时实在太多,以致真相和事实也变成「只不过是真相」、「只不过是事实」之类的无味、无趣产品。

其实,你只要平心想想,就知道这世界为「摇滚乐」说的美言实在已有太多太多,久以久之,歌星、明星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偶像、年青人效法的对像、社会中被人「仰望」的名人份子。

现在我写的,只不过是寥寥的一万几千字,和那每年花在摇滚乐上、以亿为单位的宣传、吹捧对比,居然还能令阁下觉得「只不过是一方面的,而且是负面」,所以就是「给人洗脑文章」。 

是谁偏激?是谁给人洗脑?

顺带一提,请大家不要再乱用「洗脑」一字了。

别人说一些你不认同的东西,但你却发现有人认同之,不就代表有人被「洗脑」。

除非是自愿,否则被「洗脑」的人都是在自己不知情、不能分析和抉择对错的情况下被洗脑的。

第三,阁下问「您也不曾听过一些好的摇滚乐吗」?

那要视乎你认为好是甚么定义。

这个在本书中已有(或将有)解释。不再重覆。

第四,阁下问:「文章更愕然的是,你把摇滚完完全全和人格与毒品连在一起,真的不能分离?真的没有例外?真的如此?」

不如让我们将讨论的主题改一下,看看如何好吗?

常听见有关当局呼吁市民留意:吸烟危害健康;不要滥交;(另请容本人举一个不太文雅的例子)犯奸淫(即婚外性行为)要使用避孕套;不要乱过马路。

如果我是不赞成的人,我会说甚么?

令人愕然的是,当局把吸烟完完全全和癌症与心脏病连在一起,难道真的不能分离?真的没有例外?真的如此?(笔者注:事实上,很多吸烟的人最后都没患癌症与心脏病!)我的答案是「不」。不沾香烟,就不会患癌症?不会患心脏病?

令人愕然的是,当局把滥交完完全全和性病与爱滋病连在一起,难道真的不能分离?真的没有例外?真的如此?(笔者注:事实上,很多滥交又避孕套的人最后都没患性病与爱滋病!)我的答案是「不」。不滥交,就不会性病?不会患爱滋病?

令人愕然的是,当局把乱过马路完完全全和车祸与死亡连在一起,难道真的不能分离?真的没有例外?真的如此?(笔者注:事实上,很多乱过马路的人最后都没遇上车祸,也没有被车撞死!)我的答案是「不」。不乱过马路,就不会遇上车祸?

我想如果有个人这样说,他大概没有仔细想过:甚么的人会吸烟/滥交/乱过马路?吸烟/滥交/乱过马路代表了甚么意思?

吸烟/滥交/乱过马路「有可能」会导致甚后果?警告别人不要吸烟/滥交/乱过马路的人,动机是甚么?

二千年前,主耶稣把「法利塞人」(当时正统的宗教领导)和地狱与沉沦连在一起,难道真的不能分离?真的没有例外(真的每个「法利塞人」都要下地狱?)?真的如此?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难道这又是太偏激了?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马书12:2。)

要知道这不是我的命令,乃是圣经对基督徒所写的。你要追究的话,请找作者。

另请容笔者带出一点:我当年写这些文章时,曾合参了好些不同的书本和资料,因此,文章不少内容其实乃引自它们,例如七.三的首段:「曾有不少摇滚乐歌星声称他们是『敌对毒品』的,但任何一个熟悉摇滚乐的人都会说:『摇滚乐敌对毒品就如基督徒敌对基督一样可笑,因为摇滚乐创造毒品(使毒品流行)。』」。如本人没记错,这段文字是引自Jeff Godwin的书或录音带(他是这方面教导的其中一名佼佼者),由于已不记得实际来自哪里,暂未能翻查到这说话是否根本就是来自某摇滚乐歌星或经理人之类的口。

第五,看过你的后记,想你又是误会了。 

你说:「为什么成年人总要否定,否定一切一切青年人所做的……」

希望你明白,我写这些文章不是要「说教」。也不是以一个「成年人」的身份写给「青年人」或「年青人」看。

这书的内容,其实是我以一个「曾为受害者」的身份写的。你或会以为我从来就不喜欢任何流行曲或摇滚乐(你在信中提及「我纯属想您真的听一听了解好的一面」)。事实是:我也曾有一段长时间是好些歌星和歌曲的爱戴者,我自小就很喜欢音乐,也幻想过自己一天成为歌星,这我在本站另一篇文章已提过了。(http://www.truth4hk.com/feedback_006.htm

但就如我在该篇文章中所说,直至有人提醒我,我才愿意面对一个事实:作为一个自称得救基督徒的我,每天口中所唱的张????、梅????、谭????、Saving all my life for you、Endless Love和圣经的标准实在差距太远,这些我明明在「理性」和「知识」上是知道的──我明明知道那些字眼、那些图片、那些动作背后是什么意思,但我却以为不打紧──我这才第一次相信自己真是给人「洗脑」了!

又如果你认为我分享这题目,就代表我将这题目绝对地「一极化」,我想你是没有好好地看那写在每一章前头的前言:

「我相信,基督教的很多『教导』,都不能单以三言两语就定准它是对还是错。以下是我多年前为某些朋友所写的文章,在此供大家参考

有些人或会以为,我写这许多资料是为了证明自己所做、所信是对的。其实,我写这些都是为了让读者有多一个选择。或许,你完全不同意我在以下文章所表达的观点,我所要告诉你的是,我绝对尊重你的权利和取向,因为我相信每个人均有自己的自由选择和取舍他的嗜好。但我亦相信,我们每个人都要就自己的选择向永恒的主宰交帐。

你问:「我们没有道理?」

我个人所认同的只有真理,就是神的话,这是我作为一个基督徒唯一绝对认同的。

希望你能从这篇回覆中找著些甚么。



也趁这机会刊出某弟兄上年十一月的来信,愿荣耀归主!

您好:

我很欣赏你的作品,尤其是那篇「摇滚乐丑恶的真面目」,令我见识不少。

想告诉你一点,在 http://truth4hk.cmck.net/sharing_012a.htm,张立基的「调谢」应为「凋谢」。

期望著你的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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